【逃犯條例】對法案委員會未選出正副主席感憤怒 葉劉:政府已作最大讓步

政治

發布時間: 2019/04/20 11:2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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葉劉淑儀對逃犯條例法案委員會,未選出正副主席感憤怒。(資料圖片)

立法會《逃犯(修訂)條例》法案委員會日前召開首次會議,未能選出正副主席。新民黨主席、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表示,對此感到「好嬲」,認為當日會議主持聯同反對派拉布。她強調,修例問題有急切性,即使7月前未能通過逃犯條例修訂,仍會盡量努力完成修訂。

葉劉淑儀今早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,20年前自己任職政府時,曾處理「張子強案」,出現無法將嫌疑人由內地移交香港問題,而當時立法會曾就此要求她與中央盡快討論移交安排。她對現時民主派議員在會議上拉布感憤怒,認為修例問題有急切性,擔心一直無法正式開會討論,會導致法案審議時間更緊逼。

對於有稱修訂後,若人做了中央不喜歡的事,可被引渡回內地受審。出席同一節目的新民黨副主席、前保安局局長黎棟國則反駁有關說法,指《逃犯條例》是根據國際水平制訂,局方提出一次性「個案移交安排」更非香港獨創,其他司法管轄區,如加拿大、英國及新西蘭等都有這種安排,認為公眾要考慮,是否要讓香港成為逃犯天堂。

黎棟國又認為,民主派提出的日落條款,只能處理今次台灣殺人案,但現時法例的確存在真空,因此有修例的需要。他又指,任何人因犯法被通緝,一定是「過去式」,若條例不設追溯期,等同是「廢」,亦有違立法原意。